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德医保发〔2024〕5 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市医保中心,市直定点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对“互联网复诊”(H110200001)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