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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4年版)》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来源:德州市医保局

 

《德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4年版)》征求意见情况

 

现将《德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4年版)》文件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2024108日至20241015日,通过市医保局网站(http://ylbzj.dezhou.gov.cn/n50853688/n66595505/c90098287/content.html)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共收到意见建议28件,将公众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后,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建议提高部分项目价格,如深部热疗、部分四级手术及一般诊疗费等项目。

二、建议对部分项目的说明进行修订,如在射频消融术的说明中增加“微波消融术”;在吸痰护理的说明中增加“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不超过20%”;将部分护理项目的说明“市属三区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此标准收费,县级医疗机构下浮10%。”修改为“县级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此标准收费,市属三区医疗机构上浮10%”。

三、建议细化床位费的收费标准,在二人间、三人间中,根据病房配备设施不同,分为一等、二等、三等。

四、建议新增部分可另收费的一次性耗材,如一次性床垫(一次性中单)等。

对于上述建议,我局根据省医保局价格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医疗机构实际收支情况进行精细测算,采纳了部分建议,如提高部分手术项目价格,修订射频消融术、吸痰护理及部分护理项目的说明,细化床位费收费标准,新增部分可另收费的一次性耗材等。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调整,需在医保基金可支撑范围内合理调整,且市级价格要与省级保持一定价差,因此,对于部分建议中提出的深部热疗、一般诊疗费等项目价格暂不调整。

对上述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未予采纳的原因,已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进行了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