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3日 来源:德州医保局
《德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情况
《德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文件分别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意见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22日组织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个部门进行会签,均无意见。
二、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1日,通过市医保局网站(http://ylbzj.dezhou.gov.cn/n50085038/c77226166/content.html)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共收到意见建议9件,将公众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后,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取消对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调整。(8条)
因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调整是国家和省明确要求的改革事项,该建议未予采纳。
2、取消以70周岁为界限对退休人员进行分段划拨。(1条)
以70周岁为界限进行个人账户划拨是省级要求的省内统一标准,该建议未予采纳。
3、对标其他省市标准,进一步提高职工普通门诊待遇至国内较高水平。(1条)
职工医保待遇水平的调整需结合基金收入情况精细测算,合理定位。此次门诊共济待遇调整,已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较大提高,后期会根据政策运行情况再进行稳步调整,一次性调整幅度过大不符合我市当前医疗保险运行实际,因此,未予采纳。
对上述公众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已通过电话和邮件进行了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