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帮扶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医保帮扶对象包括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困儿童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2、大病保险对哪些帮扶对象有倾斜政策?
对特困人员、孤困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四类重点救助对象,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均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取消使用大病保险特效药品起付线。
3、医疗救助对医保帮扶对象有哪些救助政策?
(1)资助参保。对特困人员和孤困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50%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按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的50%给予定额资助。
(2)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孤困儿童、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3)再救助制度。特困人员、孤困儿童、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2万元。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2万元。
(3)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7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