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以社会互助共济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认定符合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
2、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人群包括哪些?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
3、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方式?
目前,筹资按每人每年110元标准,其中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划拨45元,财政补贴20元,个人承担45元,年初一次性筹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从个人医保账户一次性扣除。以后筹资标准视基金结余情况适时调整。
4、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6个月或预期6个月以上的,生活无法自理,病情基本稳定,按照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为长期护理失能等级3级及以上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5、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形式有哪些?
参保人员可根据护理需求选择相应的护理服务形式。分为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三种形式。
◆医疗专护:指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设置医疗专护病房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 24 小时连续护理服务;
◆机构护理:指协议管理的医养结合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员提供长期 24 小时连续护理服务;
◆居家护理:参保职工在家中由家属或其他护理人员上门提供居家护理服务,或由社区、医养结合机构等提供日间集中护理服务,护理内容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基础护理。
6、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有哪些?
医疗专护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以及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及居家护理中符合规定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基础护理项目费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
7、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的医护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其中医疗专护和机构护理实行按床日定额包干结算:对在协议管理一、二、三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每床日总费用包干标准分别为140元、180元、220元,机构护理每床日总费用包干标准为70元;统一按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比例结算。居家护理实行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中基本生活照料实行购买服务,支付标准为每日30元;基础护理服务实行护理人员上门服务,按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比例据实结算,每月最高支付限额300元。
8、参加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人群包括哪些?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纳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2023年首先在德城区、乐陵市、禹城市、临邑县、庆云县和齐河县6个县(市、区)先行试点)
9、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方式?
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35元,分别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20元、个人承担10元、试点县(市、区)财政承担5元。试点期间个人缴费部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暂不缴费。
10、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实行限额管理。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提高困难群众待遇水平,失能人员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孤困儿童的,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90%,个人承担10%。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按床日定额包干结算。医疗专护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每床日总费用分别按照120元、160元、180元标准。机构护理按照每床日总费用50元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享受居家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中,基本生活照料实行购买服务,标准为7元/天;基础护理项目实行据实结算,根据具体项目费用标准按比例支付,月支付限额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