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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医保发〔2025〕37号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9日     来源: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

(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

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局属各单位,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24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规范整合我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1项(见附件1-5),废止原价格项目116项(见附件6-10)。公布5类整合后项目与我市原价格项目的映射关系表(见附件11-15)。除附件1-5“使用说明”中纳入基本物质资源消耗的一次性耗材外,其他耗材仍执行现行可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目录。

二、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本通知公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适用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以相应级别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作为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医保部门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和政策落地实施的跟踪监测,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项目对应、费用结算工作。密切关注本辖区医疗机构立项指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医保局。

(二)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新院内信息系统数据,与医保结算系统建立准确的编码映射关系,确保上传数据完整、及时、准确。同时,要做好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医价科反馈。

 

附件:1.德州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德州市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德州市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德州市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5.德州市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6.德州市废止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7.德州市废止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8.德州市废止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9.德州市废止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0.德州市废止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1.德州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12.德州市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13.德州市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14.德州市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15.德州市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附件下载地址:

附件1-15.xls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