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体系,健全公开制度,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舆情回应,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自身建设。
(一)坚持“公开、合法、真实、规范、便民、及时 ”的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依法依纪进行公开,凡公开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二)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保管、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1.医保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医保监管有关标准及违规违约责任,重大监管活动安排及效果等。
2.医疗保障信息。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及时发布新增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名单等。
3.医疗救助信息。重点围绕医疗救助事项,全面公开救助政策文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等相关信息。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解读工作,深入、精准、全面公开解读。
2.对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特别是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做好解读宣传、进展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
3.拓展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通过组织各类活动,统筹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合理引导待遇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4.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拥军同志为组长,各分管局长、医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业务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定期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
(三)加强配合督导。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强化业务对接,承办具体任务,与内部各责任科室紧密互动衔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牵头科室、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督导,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四)注重工作实效。各科室、单位要主动更新和及时精准发布有效信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