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医保业务统一咨询电话:2720336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机构设置 > 机构职能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责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来源: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责任务清单

2020年7月

目  录

1.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1

2.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3

3.待遇保障科............................................5

4.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6

5.机关党总支............................................8

1.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及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科室

编制数

实有

人数

岗位

名称

岗位责任

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

联系

电话

备注

部门

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考核、人事、财务、信访、稳定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一)(六)负责对外合作交流。

1.负责局机关来文(电)处理工作,做好公文(机要)收发、登记、批转等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

2.组织草拟局综合性重要文稿,做好发文处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2)

3.负责局机关保密、档案及印章管理等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3)

4.负责局机关督办督查工作及有关事项的调度和协调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4)

5.组织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上级批办件的办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5)

6.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市政府半年和全年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6)

7.负责局机关信息工作,组织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做好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信息报送,局机关工作简报编发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7)

8.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8)

9.负责局机关舆情分析等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9)

10.负责局党组会议的组织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0)

11.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1)

12.负责全市综合性医保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2)

13.负责局机关值班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3)

14.负责局机关接待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4)

15.负责局机关安全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5)

16.负责编制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按要求公开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流程规范见附件1:1.16)

17. 负责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7)

18.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8)

19. 负责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医疗保障局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汇总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年报。(流程规范见附件1:1.19)

20. 负责市医疗保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20)

21.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

2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

2

正职岗位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534-

2720319

综合岗位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项。


2. 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及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科室

编制数

实有

人数

岗位名称

岗位责任

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

联系

电话

备注

部门

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二、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三、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一)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

(二)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三)参与拟订医疗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精算、数据统计、运行分析。

(五)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査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七)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八)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堿违法违规行为。

(九)统一承担局机关的行政执法职责。

1.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流程规范见附件2.1)

2.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2.2)

3.推进信息化建设。(流程规范见附件2.3)

4.医疗保障基金精算、数据统计、运行分析。(流程规范见附件2.4)

5.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2.5)

6.负责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2.6)

7.负责医疗保障普法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2.7)

8.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2.8)

9.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2.9)

10.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2.10)

11.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流程规范见附件2.11、附件2.11-1)

12.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流程规范见附件2.12)

13.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流程规范见附件2.13)

14.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堿违法违规行为,统一承担局机关的行政执法职责。(市医疗保障局授权医疗保障执法支队行使职责)(流程规范见附件2.14、附件2.14-1、附件2.14-2)

2

1

正职岗位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534-2720302

副职岗位

1.协助科长负责有关工作;

2.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2、3、4、5、6、7、8、9、10、11、12、13项。

3. 待遇保障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及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科室

编制数

实有

人数

岗位

名称

岗位责任

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

联系

电话

备注

部门

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

二、组织制定和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三、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度。

(一)拟订全市职工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二)拟订全市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三)健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四)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五)推进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六)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七)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县 (市、区)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

(九)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十)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拟订全市职工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流程规范见附件1)

2.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拟订全市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流程规范见附件2)

3.拟定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流程规范见附件3)

4.拟定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流程规范见附件4)

5.推进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流程规范见附件5)

6.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7.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流程规范见附件6)

8.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7)

9.拟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流程规范见附件8)

10. 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

11.完成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

2

正职

岗位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2.履行一岗双责。

3.负责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534-

2720309

副职

岗位

1.协助科长负责有关工作;

2.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2、3、4、5、6、7、8、9、10、11项。

4.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及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科室

编制数

实有

人数

岗位名称

岗位责任

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

联系

电话

备注

部门

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组织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二、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并制定相关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三、组织制定和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拟订全市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 购、配送、结算的政策措施, 组织 全市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五、制定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

(一)组织制定和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政策和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二)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三)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五)拟订全市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结算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市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1.落实上级医保药品目录,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流程规范见附件1)

2.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流程规范见附件2)

3.落实国家医保药品准入谈判结果。(流程规范见附件3)

4.组织拟定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政策。(流程规范见附件4)

5.组织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控制制度。(流程规范见附件5)

6.组织拟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流程规范见附件6)

7.组织开展市级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7)

8.负责按照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8)

9.负责拟订本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流程规范见附件9)

10.负责制定或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流程规范见附件10)

11.负责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的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制定价格。(流程规范见附件11)

12.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流程规范见附件12)

13.负责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价格成本调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

14.负责拟定上级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落实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贯彻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4)

15.负责拟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结算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贯彻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5)

16. 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

17.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

2

正职岗位

1、负责市医保局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全面工作。                          2、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534-

2720315

副职

岗位

1.协助科长负责有关工作;

2.承担处室工作任务第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项。


5.机关党总支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及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科室

编制数

实有

人数

岗位名称

岗位

责任

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

联系电话

备注

部门

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1.拟定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5.1)

2.制定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5.2)

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3)

4.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4)

5.负责党内表彰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5)

6.负责局机关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因公出国相关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6)

7.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7)

8.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培训相关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8)

9.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承担用编进人计划的审核、提报、使用和编制调整业务办理等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9)

10.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科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10)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务和职级调整相关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11)

12.负责局机关干部挂职选派、借调、交流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12)

1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13)

14.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招录、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14)

15.负责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15)

16.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调整、审核、上报等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16)

17.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17)

18.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组织填报、抽查核实、查核处理等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18)

19.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19)

20.负责办理局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手续和退休人员待遇核定等业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三定”规定明确由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承担;流程规范见附件1:5.20)

21.指导市县相关工作。

22.完成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

1

正职岗位

(1)负责支部党的建设、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履行一岗双责。

(2)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534-

2720319